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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贯彻新《广告法》暨促进广告产业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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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7-07-25 10:24:31] |
各市(地)党委宣传部、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规定》,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广告审查把关意识,提高广告审查员整体素质,落实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和人员审查责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广告协会拟于8月上旬举办全区广告审查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自治区、各市(地)广告经营、发布单位责任人、广告审查员。其中:大众传播媒介单位必须参加,其他广告经营发布、经营企业积极参加。应参加培训而不参加的企业,将列入下一步广告监测和广告监管的重点名单。
2.各市(地)工商局分别安排1名从事广告监管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相关人员可纳入自治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高级研修班参训名单。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和食宿安排
培训地点设在自治区工商局机关东楼403会议室。报到地点在金钥匙公寓一楼大厅。
授课老师和工商部门参训人员统一入住拉萨市宇拓路金钥匙公寓(自治区工商局西侧),就餐统一在自治区工商局机关食堂。
四、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培训内容
1.《广告法律法规及案例》专题讲座;
2.《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食品化妆品有关管理规定》;
3.《广告监管与广告战略实施》;
4. 结业考试。
(二)师资安排
国家工商总局给予大力支持、统一协调,由中国广告协会干部柯景宋、周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主任白玉萍,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李华组成授课团队。
五、 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训学员自带两张个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广告审查员资格证书》,全区通用。
(二)本次培训不向学员收取费用。
(三)广告企业参训人员食宿自理。
(四)各市(地)对广告审查员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工商部门要主动与广告经营发布企业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参加本次培训,并确定一名带队人员,专门负责有关工作。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及带队人员名单请于
附件 :1. 举办全区贯彻新《广告法》暨促进广告产业
发展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 举办全区贯彻新《广告法》暨促进广告产业
发展培训班学员日程安排表
联系人:自治区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扎桑
联系电话:0891-6362213(兼传真)、13908991033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西藏自治区广告协会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产业发展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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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举办全区贯彻新《广告法》暨促进广告
产业发展培训班学员日程安排表
时 间 日 期 |
内 容 |
主讲人 |
主持人 |
地 点 |
09:30—9:40 |
开班式自治区工商局领导讲话 |
徐建宏 |
贡嘎顿珠 |
区局 403会议室 |
09:45—11:45 |
广告监管与广告战略实施 |
李华 |
贡嘎顿珠 |
区局 403会议室 |
15:30—17:30 |
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解析 |
白玉萍 |
贡嘎顿珠 |
区局 403会议室 |
09:30—11:30 |
广告法律法规及案例解析 |
柯景宋 |
贡嘎顿珠 |
区局 403会议室 |
15:30—17:00 17:10—18:00 |
结业考试、结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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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 403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