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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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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11-15 16:35:07] |
日桑市监听告字【2019】01号
超时空网络会所等28户企业(农专):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件,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四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七十一条,拟作出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农专)名单.xls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