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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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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8-05-08 10:30:05] |
经查,日喀则宇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其企业营业执照,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xzaic.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