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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撤销商事登记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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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11-06 16:06:20] |
城东 市监 撤听告 字【2019】002号
拉萨市江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拉萨市江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撤销你(企业)的商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9年7月25日,我局收到拉萨市江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曹江华提交的情况说明,称有人冒用曹江华身份证登记注册了拉萨市江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撤销登记,为查清事实,我局对你公司2016年8月19日的登记进行了调查。经查,你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曹江华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现拟决定撤销“拉萨市江莱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的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才白、次仁群培
联系电话:0891-6335809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分局
2019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