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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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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10-21 17:35:32] |
经本局查明:西藏松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共67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一十五日在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zaic.gov.cn/)公布了《拉萨市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和《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但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以及举行听证的任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吊销上述67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本处罚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吊销企业自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法向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拉萨市柳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