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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梧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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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04-03 19:03:44] |
柳梧工商听告【2019】01号
西藏中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当事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西藏中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当事人涉嫌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一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西藏中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当事人未在工商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址无此企业,将现场情况进行拍照、视频取证。同时由柳梧新区国税局协助核查当事人报税登记信息,均显示为非正常(注:非正常为半年以上未在税务部门进行报备登记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做出吊销其营业执照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柳梧新区分局金融类企业拟吊销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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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备注 |
1 |
西藏中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40195200005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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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藏前海协同控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0195200005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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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藏深浭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4019520000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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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藏中瀛投资有限公司 |
540195200005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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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藏里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4019520000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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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藏鑫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40195200011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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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梧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