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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城东工商处公告字[2019]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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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04-01 16:01:59] |
城东工商处公告字[2019]001号
经本局查明:拉萨卓越天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和西藏明霞商贸有限公司共2家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于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在原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zaic.gov.cn/)公布了《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和《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但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以及举行听证的任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吊销上述2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本处罚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吊销企业自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法向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2户)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1 |
拉萨卓越天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9154019132132003X5 |
张燕 |
2 |
西藏明霞商贸有限公司 |
91540191MA6T1D400C |
彪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