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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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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9-03-15 11:25:20] |
城东工商听公告字[2019]001号
经查,拉萨卓越天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和西藏明霞商贸有限公司共2家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经实地核查证实当事人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因长期未申报纳税或无申报纳税记录,于2018年06月29日被拉萨市国家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认定为“非正常”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做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
2019年03月14日
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2户)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1 |
拉萨卓越天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9154019132132003X5 |
张燕 |
2 |
西藏明霞商贸有限公司 |
91540191MA6T1D400C |
彪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