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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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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6-12-13 17:03:44] |
经本局查明: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格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zaic.gov.cn/)公布了《听证公告》和《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但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以及举行听证的任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上述2家企业的营业执照。本处罚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吊销企业自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办理注销登记。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法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2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1 |
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540091160000119 |
2 |
西藏格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40091200011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