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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12-05-24 15:30:27]

西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近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抓住“五个重点”,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西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状况

全区各级工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内抓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外抓加强监管执法。从规范经营行为、监管食品质量、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入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食品经营秩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力量不减、力度不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健康消费。建立了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筑了综合协调-专门监管-社会监督三道防线。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工商局党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根据新“三定”方案的要求,自治区工商局成立了食品监督管理处,各地(市)工商局也成立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了人员、机构到位。目前,全区工商系统有专门的食品监管机构8个,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的人员400余人。

(二)健全管理体系。根据工商机关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一是整合机关内部力量,市场监管、消保和食品流通许可职能,做好调整过渡,理顺横向工作关系,解决职能交叉和令出多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食品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权责体系,逐步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形成属地监管为主、业务条块指导为辅的监管格局。

(三)完善监管制度。为确保全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食品安全准入备案制度》、《在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中实行食品安全公示栏监管制度》、《食品经营户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以提高食品质量为核心,以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行为为目的,以完善监管措施为保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四)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方面,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印制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坚持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严格审批程序。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证照的检查,由一线工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的经营户进行排查,实行一户一卡一账制度,不断完善经济户口档案。二是全力确保奶制品消费安全。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乳品市场监管工作格局,逐级签订《含乳食品与问题乳粉清查工作责任状》,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积极引导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与乳制品经营者签订乳品和含乳食品销售质量承诺书16324份。三是深入开展农牧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切实加大农牧区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努力规范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和“万村千乡”示范店的销售行为,在农牧区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45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有效确保了农牧区的食品消费安全。四是依法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纳入日常巡查体系当中,采取定期抽检和不定期巡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抽检重点商品,有效遏制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分阶段对食用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监督食用油经营主体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坚决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

(五)提高队伍素质。为切实提高全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在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1010月在拉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区食品流通监管业务培训班,由总局食品司的两位领导为我系统的90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业务骨干授课,学习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及其他专业知识,使参训人员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工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知识。各级工商部门以食品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作为重点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了广大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了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意识和维权意识。组织召开了加强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专题会,在超市、批发商场及乡、镇、学校建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系点和联系站,在全区营造出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目前西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够。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一方面缺乏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又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先进装备和技术支撑,基层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同时,目前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农牧区地广食品经营户分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难度高。西藏现有从事食品经营户28289户,分布在全区12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工商部门需要十天半月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对农牧区的食品安全情况全部检查一遍,边远的地方甚至一年都难得去一次,无法对食品经营户实行有效监管。

(三)食品检测机构少,食品抽检任务难以完成。目前,西藏全区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食品检测机构只有二家,由于检测任务重,有时不能及时承担抽检任务;同时,两家检测机构均设在拉萨,各地区工商机关查获的问题食品不能在本地区实施检测,既增加了送检成本,也易发生样品在运送中变质,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执法依据不充分的后果。

(四)农牧区食品经营者素质不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淡薄。西藏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几乎所有乡村商店、小卖部的业主都是当地农牧民,文化水平低,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经营中不重视索证索票,谁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出现问题无从寻根求源,也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清,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西藏自治区人大目前尚未出台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产生许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方面也存在与有关部门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三、加强西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面对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食品安全消费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要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二要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的自律意识。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的教育,切实提高生产者、经营者道德素质和守法意识。三要树立自觉的监管责任意识。建立多元一体的矩阵式快速反应机制,并将主管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纳入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系统。建立“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

(二)逐步完善监管机制,构筑长效管理体系。一是以创建食品示范安全店为抓手,遂步实现乡乡、村村建立示范店的目标;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弄清全区食品经营户数量,并集中执法力量,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三是强化日常巡查,推行网格化监管;四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罔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商贩,要依法予以重罚,做到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行业信用监管体系,根据企业信用状况不同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任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创新投诉举报工作,建立网上举报中心,推行有奖举报;三是实行严格的“可溯监管模式”.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加强应急处置的监管机制,确保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有序、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四是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建立统一高效、指挥灵敏、信息共享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