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那曲地区工商局接到北京蓝星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其辖区内有人销售假冒蓝星牌假冒防冻液。接到举报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由地区工商局市场科牵头物流中心工商所配合组织执法人员,联合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我地所有经营润滑油、不冻液的经营网点展开地毯式检查。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检查时,主要查市场主体资格,看是否存在无照经营,前置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查商品标志,看商标和包装是否存在假冒、仿冒、“傍名牌”等违法行为;查进货渠道,看油品来源是否正规,是否存在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看商品的宣传内容,看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涉嫌假冒的“蓝星”不冻液商标印刷字体清晰,外包装无论从外观和色泽看与真品极其相似,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其真伪。执法人员对经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认定的假冒“蓝星”不冻液依法查扣。
此次共检查经营户79户、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车辆6台次、查扣涉嫌假冒的“蓝星”不冻液310桶、检查加油站3个。